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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07 | 来源: | 责任编辑:嗵嗵e研
在谈论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试着换位思考一下:某天你去医院看了个你不太想让人知道的A疾病,然后发现关于这个疾病的一项研究项目挺适合自己,于是参加了。可是突然某天,你的信息被在这个医院打扫卫生的某远房亲戚看到了,恰巧这个亲戚就是传说中的扩音器,于是你有A疾病的消息就在亲戚间传开了。明明参加研究项目的时候大夫说会给我保护好隐私的,说好的隐私呢?为什么要在科研病例本上大大的写着我的名字,然后还大大方方的摆在桌子上。
其实,在很多关于临床研究和伦理的相关法规上,都明确要保护受试者的隐私。但是在研究者的实际工作过程中,这个问题并没有引起重视。在以前的监查/稽查过程中,常常能看到以下情况:
病例报告表封面赫然写着受试者姓名;
病例报告表的个人信息处通常有受试者姓名、年龄、联系方式和住址;
有受试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常常与该受试者的病例报告表放在一起;
完成录入的电子数据库里也仍然有受试者姓名、联系方式、住址;
有些数据二次挖掘的数据库里也完整地保留着受试者姓名、联系方式、住址这些明显的隐私信息标识。
每次监查/稽查完和研究者提起这个问题,很多研究者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可,只有标注好姓名等信息了才便于研究者自己查找资料,填写信息。是的,不可否认,这样是会更方便研究者,可是当初说好的保护受试者隐私呢?
其实,针对前两种情况,再多准备一份简单的材料—--受试者信息记录表(医生填写),你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好受试者的隐私啦。比如,长成下面这样的:
将受试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填写在这份受试者信息登记表中,将受试者编号作为受试者唯一可识别的信息,研究者需要知道相关信息时(比如随访时需要联系电话或地址),对照一下受试者信息就可以得到。
平时的科研工作中,病例报告表封面标注受试者编号;病例报告表中的个人信息姓名处填写姓名拼音首字母缩写;电子数据库中将受试者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等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知情同意书应该单独保存。
另外,研究者在处理完病例报告表时应该及时将相关文件妥善保存起来,并只允许相关的研究人员接触。这样才能不让受试者偶然的远房亲戚、七大姑八大姨或者同事等有得到并传播受试者隐私的机会。
科研不容易,得到受试者的信任更不容易,且研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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