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27-0012 首页 | 收藏 注册登录

别妄想“鱼目混珠”——混杂因素的识别

发布时间:2016-07-02 | 来源: | 责任编辑:嗵嗵e研

 


观察性研究在临床研究中非常常见,包括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横断面研究等。在这类研究中,常常存在一些非研究因素,它们可能与我们研究的因素和结局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使我们研究的因素与结局的关联被弱化、加强甚至逆转。下面举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说明。


如果简单地用成功率评价两所医院生殖医学的诊疗水平,A院的生殖医学较有名气,因此很多病人是外院不能成功的病情较重的病人,结果A院却因成功率低而被认为是诊疗水平低。如果将住院病人的病情轻重这一混杂因素加以考虑,对两所医院的住院病人的病情进行权重积分,或加以标准化处理,这样就可以通过统计学方法进行校正,较准确地评价两所医院的诊疗水平。


病情轻重等这些非研究因素就是混杂因素。混杂因素的基本特点是:

①必须是所研究疾病的独立危险因素;

②必须与研究因素(暴露因素)有关;

③一定不是研究因素与研究疾病因果链上的中间变量。


在上面的例子中,病情轻重影响成功率,而A院与普通医院的病情轻重的病人比例不同,而病情轻重又不是医院级别与成功率的中间变量,因此病情轻重是一个重要的混杂因素。


我们要研究一个因素是否为某结局的危险因素,我们要警惕是否存在一些与我们研究的因素和结局有关联的影响因素,如果没有考虑这些因素,我们研究的结果可能会出现假关联。当然如果有重要的因素没有考虑,文章也非常可能不能通过专家的审阅,而后期也几乎没有补救措施。因此在我们在设计研究时,要认识和考虑可能存在的混杂因素,可以通过文献、专家意见以及我们的经验等筛选混杂因素,在设计时收集混杂因素的信息,以规避和控制混杂作用。否则在资料收集和记录时将重要的混杂因素遗漏了,等到资料分析时,再好的统计学家或统计学软件均无法弥补。



0

京卫计网审[2015]第0523号      京ICP备14051922号      京ICP证16040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806号      Copyright © 2014 北京易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版权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627-0012